刑事辩护律师通过分阶段辩护可以获得较好的效果

日期:2021-07-06 09:47:50     人气:      来源:广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通过分阶段辩护可以获得较好的效果

  四川中玉律师事务所   吕绿化

  刑事诉讼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应当认识到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不同的辩护重心及辩护目标,根据具体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在不同的阶段解决不同的问题,采用分步辩护,往往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笔者作为被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粱某某等5人犯抢劫罪、开设赌场罪的粱某某的辩护人,在对案件分析后认为,该案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较多,既存在事实认定又存在法律适用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均在审判阶段提出,很难达到辩护目的,决定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采用分步的辩护方法进行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该案的定性问题,在审判阶段解决法律适用和量刑问题。按照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意见,被告人粱某某将可能承担5年以上的刑期,但经过辩护人分阶段辩护,最终法院判决,数罪并罚执行粱某某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不久粱某某羁押期折抵刑期后就刑满释放。收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粱某某以其妻被他人手机信息色情骚扰为由,邀约其他4人对发送信息的被害人殴打并控制人身自由,以暴力逼使被害人交付了现金5500元才将其放回。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认为粱某某等5人以暴力手段窃取他人钱财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同时查明,粱某某在2015年1月至3月,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 而且,粱某某2009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2013年缓刑期满,2015年再犯新罪,属于累犯。要求对粱某某以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并按照累犯从重处罚,对其他4人以抢劫罪的共犯予以处罚。

  辩护人认为,如果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罪名和理由成立,粱某某作为抢劫罪的主犯,又犯有开设赌场罪,同时又属于累犯,其刑事处罚一定较重。在看守所会见粱某某时,其本人请求对其做轻罪辩护,辩护人对该案的卷宗材料进行分析后,认为移送审查起诉的基本事实存在,对该案进行认真分析后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本案所涉及的罪名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希望能够改变较轻的起诉罪名,而在审判阶段对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被害人的过错等量刑情节进行辩护,开展分步辩护的方式进行辩护。

  第一步,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粱某某等人的行为不属于抢劫行为,应当属于敲诈勒索的行为。主要是根据案卷材料反映出的被害人交付5500元的主观心态、过程、环境条件等进行分析。相关证据证实,被害人是先通过手机向被告人粱某某的妻子发送色情骚扰信息,粱某某得知后,邀约了其他4人,将被害人骗出后殴打了被害人,并声称要报警指控被害人企图强奸粱某某之妻,要将被害人押送到公安局,被害人出于恐惧之下提出用钱私了。而后被害人在粱某某及邀约的其他4人的控制下,找朋友及亲属借了5000余元交付给了粱某某等人,才得以脱身,回家后在亲友劝说下报案被抢劫。辩护人认为,虽然粱某某等人对被害人在一开始时使用了暴力,但暴力程度较低。而被害人愿意给钱私了,其主要原因是惧怕粱某某所称的要到派出所控告他企图强奸。而被害人本身又有给粱某某之妻发送色情骚扰信息的事实,担心名义受损或被公安机关处罚。而从具体的情节来看,被害人在被告人的跟随下去找人借钱,期间有脱离控制的时间及报警的条件,但被害人并没有逃离也没有报警,而且也没有让其他人报警。因此,从被害人交付财物的动机来看,本案更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刑事处罚上有重大差别。为此,辩护人多次与检察机关相关人员从案件事实和犯罪构成要件方面交换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变更罪名的意见,以粱某某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及赌博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要求数罪并罚。由于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对本案所涉罪名的意见,以较轻的罪名向法院起诉,辩护的第一个阶段的目标基本达到。

  第二步,在法院审理中,辩护人提出了本案被告人粱某某等人的敲诈勒索事出有因,被害人有对粱某某之妻发送骚扰信息有重大过错,对于案件的起因负有责任。本案的敲诈勒索由于被害人有过错,因此与其他敲诈勒索相比,情节相对较轻。而对于起诉的开设赌场罪,根据案卷材料反映,粱某某所经营的游戏厅有些游戏机具有赌博性质,但在被查获前已经自行停止经营,社会危害较小,情节较轻。同时提出,粱某某以前犯罪判处的是缓刑,而根据刑法规定,累犯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粱某某前罪是判处的缓刑,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因此,对粱某某不应当按照累犯从重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主犯粱某某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对其他几名被告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时已关押近8个月),实际上是“坐多久,判多久”。粱某某不久也刑满出狱,达到了辩护目的。

  从该案辩护律师采用的辩护方案来看,基本达到了辩护目的。由此说明,刑事辩护律师通过分阶段辩护可以获得较好的效果。